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场分析  > 正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河南鹤壁淇滨:依法能动履职为辛村遗址筑起“防护墙”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时间:2023-08-14 15:54:41

从一个案件办理到一部地方立法


(资料图)

鹤壁淇滨:依法能动履职为辛村遗址筑起“防护墙”

“一座南北跨度60米、东西长80米的辛村文物保护大棚拔地而起,全方位监控系统实现保护区内可视全覆盖,辛村遗址公园等项目也正在建设规划中……而曾经,这里还屡遭非法盗掘。”近日,针对河南省鹤壁市辛村遗址保护开发现状,淇滨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辛村遗址保护的意见》,为辛村遗址筑起了一道“防护墙”。

辛村遗址位于淇滨区金山街道办事处,面积约7.5平方公里,看似平平无奇的田野村落,却是两千多年前西周时期豫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20年3月31日,鹤壁市文物局保护区巡逻队队员在对辛村遗址保护区开展巡逻时,发现保护区一处葡萄种植区内出现一个土坑,上面遗留着一些陶器的残片。经验丰富的队员马上判断出这是一处盗洞,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案件发生后,淇滨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厘清取证思路和侦查方向。办案人员通过对现场仔细勘查,发现了遗留在案发现场的一根探针,并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DNA。通过核检比对,曾因犯盗窃罪、绑架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常某进入办案人员视线。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先后将常某、孟某、侯某、李某抓捕归案。

经查明,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侯某伙同常某、孟某、李某四人,多次驾车并携带探针、铁锹等作案工具,在淇滨区辛村一处葡萄园内实施盗掘古墓活动,对墓葬造成了严重破坏。

2021年5月10日,经淇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主犯侯某、常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1.5万元;同案犯孟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六年,各并处罚金。

由于该案涉及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淇滨区检察院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成立由检察长带头的公益诉讼专案组,多次深入辛村遗址现场进行走访勘查,发现遗址保护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方面,遗址与现代村落叠压,一些高秆农作物为犯罪分子掩饰盗掘行为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监管存在漏洞,比如监控设施配置不全、文物保护宣传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等。

经综合研判,该院向该区文旅局、属地街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把推动提升人防、技防现代化水平以及建立立体化监控系统和信息互通机制作为加强遗址保护的首要措施。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均进行了积极整改,包括组建200余人的网格队伍,巡逻方式由定时定点改为不定时不定点,调整文物保护范围内农作物种类,遗址核心区800余亩土地全部改种了矮秆农作物,并增加结构化抓拍球机、可视激光球机等监控设备75台及无人机1台,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等,有效防范和打击盗掘犯罪行为。

为促进辛村遗址保护长效长治,2022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联合鹤壁市检察院多次与市区两级文旅部门沟通协调,向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积极推进辛村遗址立法保护工作。2022年底,《鹤壁市辛村遗址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辛村遗址保护利用步入法治化轨道。

[版面编辑:张子璇 石佳] [责任编辑:谢思琪]

标签:

相关新闻

X 关闭

X 关闭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