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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假的!假的!
来源:南船北马微淮安     时间:2023-06-03 19:05:51

假的!假的!假的!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

不少小伙伴疑惑,这是电费要涨价吗?还有不少小区业主群流传“居民用电也涨价”的消息:“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


(资料图)

注意

上述通知里提到要调整的

仅为工业用电

6月2日

国网江苏电力也发文明确

本轮电价政策调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6月1日起改变的是

抄表结算周期

6月1日起实行的通知:

按自然月抄表结算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全省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江苏现行居民电价介绍

01

江苏居民阶梯电价电价实施范围

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居民客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02

江苏阶梯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度,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2760<年用电量≤4800度,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度,每度加价0.3元

居民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收费标准:

03

江苏阶梯电价执行周期

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来源:国网江苏电力 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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