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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账务处理流程_来料加工账务处理|全球时快讯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3-20 10:48:0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一、外商投资企业应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核算金额,不编制会计分录。

3、在对来料进行加工过程中,只对构成加工产品实体的其他材料的成本及人工费等进行金额上的核算和账务处理。

4、 二、会计分录如下: (一)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5、 (二)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6、 (三)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7、 (四)出口销售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8、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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